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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争议仲裁费
日期:2007-02-09 16:08   

1、案件受理费

  批准收纲的机关及文号:

    价费字[1992]268号

    苏财综[1993]127号

    苏财综[1993]198号

  收费标准:

    3人以下20元,4-9人30元,10以上50元

  收费范围/对象

    申诉方

2、案件处理费

  收费标准:

    按实际开支收取

  收费范围/对象

    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和争议双方各自分担

发证机关及办理时间

  泰州市物价局(泰州收费)2006.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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